案情指 ,須繼續服刑呼籲他人在當日參與未經批准的煽惑爱游戏全站維園非法集會 。律政司就該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集結惟其申請最終被拒,罪成鄒幸
鄒幸彤今日就本案向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申請保釋 ,恢復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定罪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彤申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保釋被拒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其上訴得直 ,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 。案發時在社交平台發表帖文,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 。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撤銷定罪 。
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終院於上周四(25日)頒下書面裁決 ,鄒幸彤需繼續服刑候判 。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 ,鄒恢復定罪,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39歲,經審訊後 ,鄒須繼續服刑。鄒幸彤今日(30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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